第159章
八十年代以后,还重印、影印或新整理了一些前代著名的杜学著作。仇兆螯的《杜诗详注》、杨伦的《杜诗镜铨》、浦起龙的《读杜心解》、钱谦益的《钱注杜诗》、王嗣奭的《杜臆》、施鸿保的《读杜诗说》等在五六十年代都有铅排本,八十年代以后又多次重印、再版。八十年代以后,影印、排印或重新整理的杜学著作则主要有清史炳的《杜诗琐证》、清金圣叹的《杜诗解》、清佚名的《杜诗言志》、清黄生的《杜诗说》、宋赵次公的《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张忠纲的《杜甫诗话校注五种》、清梁运昌的《杜园说杜》等。其中,林继中辑校的《杜诗赵次公先后解》学术价值尤大,辑校者林继中所写的前言对赵次公的生平、注杜时间、此书源流多有考订。
二、杜诗学史
本世纪尤其是八十年代以后,人们对杜诗学史的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廖仲安、许总等学者成果尤丰。
廖仲安先后发表了《杨慎与杜诗》、《论唐宋时期的杜甫研究》、《杜诗学》等系列论文。其中《杜诗学》一文从"杜诗学"的来历、"杜诗学"独立发展的历史条件和"杜诗学"发展的几个时期等三个大的方面,发表了他对建构杜诗学、发展杜诗学和梳理历代杜诗学研究成果的独到看法,实际上是一篇"杜诗学"论纲。
许总也相继发表了《唐人论杜述评》、《论宋学对杜诗的曲解和误解》、《以文为诗以刚为柔――桐城派杜诗学概略》、《杜诗学大势鸟瞰》、《方东澍论杜述评》、《金元杜诗学探析》、《明清杜诗学概观》等。许总后来将其多年来撰写的杜诗学论文结集为《杜诗学发微》,成为一本首次对杜诗研究史加以宏观描述和重点开掘的专著。
除廖仲安、许总,还有不少学者在杜诗学史的研究方面倾注了心血,他们的成果也为杜诗学的建立作出了贡献。如曾枣庄的《论唐人对杜诗的态度》、《天下几人学杜甫,谁得其皮与其骨――论宋人对杜诗的态度》、张志烈的《简牍仪刑在――谈苏轼的评杜与学杜》、王仲镛的《杨慎杜诗学述评》、高鹏的《日本杜甫研究概况》、熊志廷的《王船山评杜浅议》、詹杭伦的《方回杜诗学综论》、蒋凡的《严羽论杜甫》、张忠纲的《渔洋论杜》、刘明今的《从明人对杜甫的评价刊明代诗学的风尚》、〖韩〗高光植的《杜诗研究三十载》、李天道的《论仇兆螯的批评观及其方法》、邓哲《论鲁迅对杜甫的态度》、裴斐的《唐宋杜学四大观点述评》、〖日〗黑川洋的《日本江户后期对杜诗的鉴赏》、罗焕章的《少陵疑是我前身――谈李调元的杜诗学》、谢思炜的《杜诗解释史概述》、赵晓兰的《王安石与杜甫》、周锡山的《金批杜诗美学说――论金批杜诗之三》、高克勤的《"愿起公死从公游"――论王安石在杜诗学史上的地位》、黄志辉的《全面认识杜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管遗瑞的《评苏雪林在〈唐诗概论〉中对杜诗的研究》、关玉林的《论〈随园诗话〉评杜诗》、陈新璋的《评胡适的杜诗观》、裴斐的《略论两宋杜诗学中存在的一种倾向》、林继中的《杜诗学――民族的文化诗学》、曾亚兰的《郭沫若笔下的真杜甫》、李凯的《江西诗风盛行下的杜甫观――《韵语阳秋》论杜述评》、胡可先的《杜诗学论纲》、莫道才的《黄庭坚论杜甫》、王克平的《韩国古典诗话对杜甫之批评》等。
其中,林继中文认为应将杜诗研究从单个作家、线式因果研究的封闭体系中解放出来,放在中国文化大系统中进行考察,这会更有利于发掘杜诗深层的内蕴;同时,由于杜甫及其创作的典型性,深入研究也将有助于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及其某些规律的认识与归纳。胡可先文认为杜诗学应该包括杜诗目录学、杜诗校勘学、杜诗注释学、杜诗史料学、李杜优劣论、杜诗历史学、杜诗文化学、杜诗学的研究进程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该文初步建构起杜诗学的一个框架。
第十章 元稹、白居易研究
元、白都是中唐很有影响的大作家,且友情深厚、交往频繁,在诗文创作方面也经常唱酬、互有影响,且后世常常将他们相提并论,故本文下面将本世纪学界关于他们的研究成果放在一起进行介绍。
第一节 元稹研究
元稹是中唐诗坛十分重要的作家,诗歌、小说、散文、文学批评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故历来受到文学史家的重视。近一百年来,学界在元稹生平、品格、诗歌、小说、作品整理等方面的研究,更是硕果累累,成绩卓著。
一、元稹生平研究
本世纪上半叶,很少有人对元稹生平进行专门探讨。五十年代,学界在研究元稹小说《莺莺传》的同时,才开始对元稹本人的生平事迹重新进行探讨。如孙望在其专著《莺莺传事迹考》中,就附有《元稹事迹简谱》。汪辟疆在其校录的《唐人小说》中也附有《微之年谱》(一卷)。另外,苏仲翔在其选编的《元白诗选》后也附有《元白简谱》。当然,这些成果还不太细致、深入,发明也不太多。真正较系统、深入地探究元稹一生行事的学者是卞孝萱,他的《元稹年谱》不但清晰地勾勒出元稹一生的仕履及其创作过程,还辟有"刊误"、"附录"、"考异"、"纠谬"、"辩证"等项,广泛引录史传碑志、诗文诗话、谱牒笔记等,或排比异说,或补充材料,或纠谬辩证,或提出问题,不仅使元稹的生平事迹、创作活动以及前人的研究与评述都为一编,而且提出了许多可供后人进一步探讨的问题。除此以外,他又有《元稹简表》、《元稹》、《元稹家庭真相》、《元稹与两浙诗人》、《元稹·薛涛·裴淑》等成果。稍后,王拾遗也发表了一系列研究元稹生平的论文和专著,如《元稹生平考略》、《元稹主要交游考(上)、(下)》、《元稹传》、《元稹论稿》等。此外,吴伟斌、刘维治等人也有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如吴伟斌有《关于元稹通州任内的几个问题》、《元稹裴淑结婚时间、地点略考》、《元稹白居易通江唱和真相述略――〈元稹年谱〉献疑之十一》等,刘维治则有《元稹原配夫人是韦氏而非谢氏》、《元稹评传》等。〖"元稹生平研究"和"人品研究"参考了吴在庆的《近10年来元稹研究述评》的部分成果――编者按。〗
综观以上成果,我们发现,他们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家世和家庭情况 卞孝萱的《元稹家庭真相》通过对元稹家庭成员年龄的排比,发现其大兄、二兄元沂、元秬皆非元稹之母所生,(这个事实白居易是知道的,但是未明说。)故元沂、元秬对郑氏、元积、元稹无情,使得元稹父亲死后,他和寡母被迫离开这个家庭,过了若干年颠沛流离的生活。
针对闻国新《白居易与元稹》一文中说元稹的原配夫人系谢氏的说法,刘维治撰《元稹原配夫人是韦氏而非谢氏》予以纠正,指出元稹的原配夫人应为韦丛。
对于元稹与其第二个夫人裴淑结婚的时间地点,学界旧有二说:即元和九年前在江陵府;元和十二年五月在通州。卞孝萱在其《元稹·薛涛·裴淑》中指出此两说之误,根据白居易《寄蕲州箪与元九因题六韵(时元九鳏居)》及元稹《酬乐天寄蕲州箪》两诗认为"元和十一年初元稹尚未与裴淑结婚";文章又据元稹《景中秋八首》之一"啼儿冷秋箪,思妇问寒衣"及之四"婢报樵苏竭,妻愁院落通"句,指出"元和十一年(丙申)秋元稹已与裴淑结婚"。至于结婚地点,该文又据元稹《祭礼部庾侍郎太夫人文》中的"合姓异县,谪任遐藩"句,认为"异县指涪州","元稹由通州赴涪州,与裴淑结婚"。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到元稹在兴元及来回途中所写的数十首诗的系年及地点等问题,吴伟斌的《元稹裴淑结婚时间地点略考》对此提出了商榷。他认为前引诗中的"啼儿"指裴淑之女樊,而其时在元和十一年暮秋。这样由"元裴已有'啼儿'"逆推,他们结婚时间的下限不应迟于元和十一年年底。又据白居易《寄蕲州箪与元九》、元稹《感梦》等诗,认为"元稹十年十月赴兴元途中,并无家室陪伴在旁,证明其时元稹还未与裴淑结婚",从而得出"元、裴结婚在元和十年十月元稹到兴元之后至是年年底前"。至于结婚地点,吴文经过元稹五经百牢关而非七经的事实等方面的考察,以及裴淑等对蜀地红荆的惊怪,认为从"元和十年十月至十二年五月,元稹离开了通州","并没有去过涪州",而裴淑在元和"十二年十月前也没有见过蜀地红荆十月开花的情景",从而提出元、裴结婚只能在兴元。
任职通州期间的几个问题 卞孝萱《元稹年谱》对于元稹在通州任内的行事和诗文创作考证甚细,但是吴伟斌多有不同看法。吴伟斌在其《关于通州任内的几个问题》首先指出,元稹赴通州时并无归田之举;其次,他认为卞孝萱沿旧说所认为的元白二人"江通唱和"不确,从此一时期元、白不应有诗文唱和;第三,卞著认为元稹于元和十一年夏北上兴元就医,并于十二年九月南归通州,吴文则认为元稹北上兴元在元和十年十月,返归通州在十二年五月;吴文还就"李六"和"李十一"、谁是"李忠州"等问题提出了与卞著不同的看法。